第3期:《内蒙古艺术学院》

我校独立设置后首轮机构改革和干部聘任工作圆满结束


   期次:第3期   作者:○艺院看点 / 张雨澍   查看:101   

  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围绕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艺术学院建设,建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管理运行模式,本着“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理顺关系,强化职能,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2017 年 9 月至12 月,我校完成了独立设置后首轮机构改革与干部聘任工作。
  按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建设与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提出了启动干部聘任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了 《内蒙古艺术学院2017-2019 年机构设置方案》 《内 蒙 古 艺 术 学 院2017—2019 年聘期处级干部聘任方案》,经自治区高校工委批复同意,9 月 28日正式予以印发,我校机构改革和干部聘任工作正式启动。校党委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切实把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道关口,圆满完成了新一轮干部选拔聘任工作。
  本次机构改革中,学校新增党政管理机构 5 个,将原有二级院系调整设置为二级学院,将原有 2 个教辅机构调整为正处级建制,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本轮机构改革和干部聘任工作结束后,我校现内设处级机构为25 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 14 个,教学机构 9 个,科研及教辅机构2个。现有处级干部67名,其中正处级30名,副处级37名。
  本次改革和干部聘任是学校深层次发展的活力源泉,为我校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艺术院校奠定了科学的管理机制支撑。相信全校干部和教职员工定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进程中,进一步凝心聚力、大胆创新、脚踏实地,推动艺术教育改革深入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征程中焕发更加蓬勃的生机。